妄言_幻想

来自阴间的变态

山河图(白起/嬴稷)

惊!官老师时隔多年再写白昭

狗登西老官:

他并不喜欢嬴稷。


  准确来说他并没有什么喜欢的人。


  但嬴稷的确合他胃口,虽然嬴稷准确来说也并没有什么喜欢的人。


  秦王有一次躺在他胸口发呆,跟他说:“其实这样挺好的。”


  “有用。”他修长的手指去摸白起的手,秦人本就尚武,秦王少时质燕,也过上过那么一阵子苦日子,指尖和虎口有薄茧,提笔用刀,总会留痕,然则和白起的手相比,只能显得珠圆玉润,细嫩矜贵,武将的手并不好看,粗粝且带着洗不干净的血腥味,秦王把那手指拉到自己唇边亲了亲,道:“人生在世,总归有些用处为好,嘴上说着爱我敬我,等哪天寡人没用了,撑不动了,有的是人憎我恶我。”


  接着秦王没有说话了。


  武将的手已经轻车熟路地探进他细嫩的口腔,压着他的舌根,模仿着平时的频率,开始动作。


  他是一个很有用的王。


  白起是一个有用的将,有用到对于世上大部分“美丽但不那么有用”的实物,其实并不能起太大的兴趣,但嬴稷算一个。


  秦法森严而有用,秦人怯于私斗而勇于杀敌,白起是其中最好的杀人匠,从庖丁解牛般熟练地操刀杀人,到在阵前布置,领着千千万万与他一样的杀人匠前去挣个功名,那才是有用的,身侍君王并不会为他的刀柄上增添多少亡魂,他们这档子事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发生,不上床和上床,对于他们来说都一样,秦将和秦王,不需要肉体之间的关系就有足够的忠诚度,但秦将握着秦王的腰,有时候想着,无用或许也可以成为有用。


  秦王的背很宽,吻下去三寸能触到薄薄的肩胛,王宫内的将军手无寸铁,但所幸生了一对刀刃似的薄唇,足够割开那骨血,让那里面埋着的一对蝴蝶释得以振翅而飞,他想过去咬开那里的血管,也的确那么做过,但除了一句怒骂,什么都没有得到。


  咬得不够深,他吮着秦王的血,有些遗憾地想到,这其实和任何人的血都没有区别。


  六国的故事里妖魔一般的白起生着箭矢似的獠牙,那牙咬着秦王圆润的肩,传说中的那对兽爪按着秦王浅而圆的腰窝,武将的全身都是尸山血海滚出来的利器,没开锋的钝刃埋在幽谷中,并不喧闹,安静地布置一切,像是杀人匠夜间埋伏一样的耐心,白起永远有的是耐性,他的脑子里装载着最简单的东西,杀人也是一门艺术,如何更多,更快,更狠的杀人,所有想要靠军功翻身的秦人都在想的事,他只会做得比更多人更好,因为他比所有人都狠,也因为他比所有人都更有耐性。


  于是秦王被他磨得上面疼,下面饿,翻了身把自己摘出去,又面对着面坐下,被动和主动并没有太多区别,白起有的是办法让他们转换,这其实是放肆的借口,既然喊了饿,那撑着也得受着,坐着容易吃得更深,他从下往上用手握着秦王的腰窝,用眼看着他嘴角向上的时候露出的一对酒窝,一样的圆而浅,一样盛过他的东西,杀人匠的手劲大,掐得秦王皱着眉地喘,下等人的杀器硬,捅得秦王腰水似的软。


  他的生母艳绝一时,儿子随娘,眉梢眼角的媚意学得七八分,一肚子坏水却学了十成十,秦王也风流,听闻爱在美人背上作山河图。


  白起识字,文书要做也做得,但用惯了刀笔利落,便偏不爱兽毛一捆做成的新鲜玩意,大秦战神生得一对刀似的薄唇,下令的时候用那张嘴杀得千千万万的人,也爱用这刀在亲王身上做山河图,脊沟是大河滔滔,燕地苦寒,放在那左肩,齐燕的仇怨黏腻而有趣,东齐滨海,正好对上那颈上乌泱泱的发,秦将吻着海路交错处,一滴汗,咸的,但那不是海的味道,秦王金贵,熏得花似的香,比美人堆里的脂粉味还要艳而甜,甜食难得,于是秦将动了嘴去咬,攻城略地,留下他一个人的印。


  红的。


  再下面是三晋,秦王肩宽,腰却窄,一点点地往下收,三晋拥挤,下面却还要给楚人留些肥,他的王养尊处优惯了,侧腰有些肉,摸上去柔软,再用些力则又能发现其中的柔韧。


  楚地多巫。


  这边的腰窝对着是哪里,鄱阳湖?云梦泽?


  他们草草结束的时候武将的东西有时候会滴在那腰窝里,有些顺着脊沟汇成一道小水渠,那应该是哪里?


  他不知道。


  齐姜的女儿都是神女,他生得晚,见不到神女,但楚地的女人多是妖精,楚女的儿子是半人半妖的异种,他心里诽谤着,面上却不显,他总不多话。


  好在他总不多话。


  但秦王总是知道他。


  “我有时候觉得我们是一类人。”


  半人半妖的动物趴在他胸前对他说道。


  “你喜欢杀人,对吗?”


  杀人?


  很多人不知道这是一门艺术,甚至久经沙场的老将,都不见得会享受,白起见过很多好的将领,但他们的重点都不在战争本身,魏冉重名利,王族的公子们家国一体,不论为了保家还是卫国,他们都责无旁贷地冲在第一线,白起不一样。


  杀人会有瘾的。


  军功二十爵,他一级一级地升,平静无比,第一次杀人的激动后来成了单纯技术上的比拼,他吻着秦王的喉管,想着那里面跳动的血是热的,割开一道小口就能喷溅出大量的血液,他抚摸着秦王的腰腹,知道那里面是最脆弱的脏器,一刀下去,什么保护措施都没有,秦王的心就难以捉摸,它藏在一截又一截的肋骨之下,刀交要巧妙地捅进去,再巧妙地退出来,不能差任何一个角度,秦将手粗,不用尖刀的时候容易找不准角度,只能隔着皮肉摸,但那皮肉之下还有硬骨,让他用找不到秦王的心脏到底在哪里。


  但秦王却喜欢她的心脏。


  趴着的时候侧一点脸,就可以把耳朵贴在武将的胸口,一下又一下地听他跳动,所以这个时候说任何话都是做不得假的,秦王只要趴在那上面听,心跳快的时候慌乱,心跳慢的时候平静,这没法隐藏,所以嬴稷向来知道怎么控制白起的心跳,那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难。


  武将是杀人匠,国賊是偷心贼。


  季君之乱的时候有人叫过嬴稷国贼。


  白起没让那人的屁话讲完,就了结了他。


  賊不賊的,他并不关心,所谓正统吵吵嚷嚷谁也不信——若说是正统,那儿还有个周天子呢。


  他无所谓,但记下了这句话。


  秦王太会笼络人心。


  不过这的确是任何一个君主该学会的东西。


  他有多会杀人,他的王就有多会诛心。


  他们之间或许有所不同,毕竟不是所有臣子都能对他的王这样为所欲为,但有多少不同,他却又辩不清楚了,秦将收拾好衣衫,又退下了软塌,行了来时一样的君臣之礼,恭顺得好像刚才不管秦王哭叫的那个乱臣贼子根本就不是他。


  想那么多干嘛呢?


  他至少还有用。


  因为有用,所以不会被舍弃。


        那就足够。












挑战一下老福特极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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